时间: 2017-05-26 09:13:10
栏目: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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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进入考场只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第一科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凭胸卡按规定入座。考试开始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三、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班级、学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四、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凡在密封线内答题的一律无效。不准用铅笔和红色笔书写。除作图可用铅笔,填涂答题卡须用2B铅笔外,否则答题作无效论处。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和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七、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在桌上,坐在座位上不动,待监考教师将试卷及答题卡收好,核对无误后,在监考教师宣布退场后,再有秩序地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进行正常工作。监考教师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