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0-06-16 09:20:58

栏目: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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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学班: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安排:
  详见《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关于期末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1.综合基础部2018级、2019级参加无锡市对口单招调研考试。
  2.机电工程系2018级五年制高职班参加无锡市教学质量监测考试。
  3.信息商贸系18级学前教育专业特色自考班级学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部分课程统一考试以及常理工组织的实践课程考试。
  4.提前考试科目请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并上报系部,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次课上完成。
  5.自考课程试卷由系部布置专业科、教研组统一完成,原则上教考分离。
  6.自考课程考试根据时间和考试课程合理安排,每个半天最多不超过2门课程,特殊情况由系部向教学工作处提交情况说明。
  7.各班成绩的电子稿请于2020年7月16日前由班主任统一发至系部汇总存档。统考成绩按规定时间上报。
  三、考试的组织管理:
  1.考试程序:
  (1)系部考务办公室考前20分钟发放试卷,请本场监考教师在该时间段内至系部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进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人数。
  (3)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分发试卷,考试正式开始学生方可答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作一次提醒;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交卷,监考教师将试卷交至系部考务办公室。
  2.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应该准时到岗到位,不得私自变换监考岗位,有事必须提前到系部办理请假手续。
  (2)监考教师应督促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试有效进行。
  (3)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恪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使用或接听手机,不得看书报或谈论与考试无关的话题及进行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活动。考生卷面印刷不清楚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提问,但监考教师不得对考生有提示或暗示的行为。
  (4)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5)监考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参照《锡山中专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规定执行。
  (6)特色自考课程的考试程序及监考要求按照省考试院、常理工考试工作要求执行。
  3.阅卷要求:
  (1)期末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组织专业科、教研组教师开展试卷阅卷工作、登分工作。大市对口单招调研考试、系部教考分离考试试卷由系部组织相关学科教师统一阅卷、统一登分,并将成绩汇总上报教学工作处。大市教学质量监测试卷按市教科院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批阅。
  (2)阅卷人员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阅卷,记分数字必须清楚。
  (3)阅卷结束后,批卷教师应在完成成绩登录、学期成绩总评的结算工作后,将班级成绩交给班主任。
  (4)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质量分析表、补考名单上交系部,系部统一汇总存档。
  各系部、各班级、各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性、考风考纪的思想教育,明确各项考试纪律及有关规定,明确考试的时间、形式及考试地点,避免任何差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
  教学工作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