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11-15 00:00:00
栏目: 督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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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职资格
兼职督导员:具有高级职称、且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教学业务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一线教师或业务主管。
督导信息员:一般为系部工作人员
二、聘任办法
兼职督导员由督导工作小组组长提名,督导信息员由各系部提名推荐,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聘任,聘期为一学年。
三、工作职责
兼职督导员:
(1)开展教学督导听课,深入教学现场,对教学工作进行督查与评估。每周抽查听课原则上不少于1节(不含公开课),听课当天须及时与上课教师反馈意见;每月上交一次《听课记录表》。
(2)开展专项督导,深入研究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查阅各项督导资料,完成《教学督导情况记录表》;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建议。
督导信息员:
(1)做好督导联络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信息与相关资料,辅助督导工作。
(2)每月收缴一次《教学督导信息表》,专项督导时完成《督导工作评价表》。
四、考核评价
(1)对聘任的兼职督导员和督导信息员发放聘书。
(2)由督导工作小组结合平时听课、专项督导工作情况,作出考核评价,并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